来源:北京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09 01:15
自2025年1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1、延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和最长年限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退休年龄分别按男65周岁、女60周岁和55周岁核算;原60周岁及以上退休的女职工此次政策不变,若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则从其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从现行的20年延长至30年。
2、扩大“互提互助”政策使用范围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自有购房资金不足支付购房款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调整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即:职工首次、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